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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宅十書》以宅外形 居位第一

《陽宅十書》是明代萬歷年間由王君榮編著而成。該書是明代一部專論住宅堪輿的典范之作,精選瞭當時最盛行的堪輿學術著述,將其匯總而成。 在清代 經修輯後被列入 《四庫存書 》之内。

以下是《陽宅十書》的內容分類。然而, 大致上其以陽宅形學法和周書八宅法卦理為主, 其中以論” 宅外形”為首要。
  1. 論宅外形
  2. 論福元
  3. 論大遊年
  4. 論穿宮九星
  5. 論元空裝卦
  6. 論開門修造
  7. 論放水
  8. 論宅內形
  9. 論選擇
  10. 論符鎮


  11. 《陽宅十書》 論宅外形第一( 也可從而見其在陽宅外形禁忌之多)

    人之居處宜以大地山河為主,其來脈氣勢最大,關系人禍福最為切要。若大形不善,總內形得法,終不全吉。故論宅外形第一。

                    陽宅來龍原無異,居外須用寬平勢。
        明堂須當容萬馬,廳堂門廡先立位。
        東廂西塾及庖廚,庭院樓台園圃地。
        或從山居或平原,前后有水環抱貴。
        左右有路亦如然,但遇返跳必須忌。
        水木金土四星龍,此作住基終吉利。
        惟有火星甚不宜,隻可剪裁作陰地。
        倘有卓筆及牙旗,聳在外陽方無忌。
        更須水口收拾緊,不宜太迫成小器。
        星辰近案明堂寬,案近明堂非窄勢。
        

    此言住基大局面,別有奇特分等第。
    • 凡宅,左有流水謂之青龍,右有長道謂這白虎,前有污池謂之朱雀,后有丘陵謂之元武,為最貴地。
    • 凡宅,東下西高,富貴英豪。前高后下,絕無門戶。后高前下,多足牛馬。
    • 凡宅,不居當沖口處,不居寺廟,不近祠社、窯冶、官衙,不居草木不生處,不居故軍營戰地,不居正當水流處,不居山脊沖處,不居大城門口處,不居對獄門處,不居百川口處。
    • 凡宅,東有流水達江海吉,東有大路貧,北有大路凶,南有大路富貴。 •凡宅,樹水皆欲向宅吉,背宅凶。
    • 凡宅,地形卯酉不足,居之自如。子午不足,居之大凶。子丑不足,居之口舌。南北長東西狹,吉﹔東西長南北狹,初凶后吉。
    • 凡宅,居滋潤光澤陽氣者吉,干燥無潤澤者凶。
    • 凡宅,前低后高,世出英豪。前高后低,長幼昏迷。左下右昂,長子榮昌,陽宅則吉,陰宅不強。右下左高,陰宅豐豪,陽宅非吉,主必奔逃。兩新夾故,死須不住。兩故夾新,光顯宗親。新故俱半,陳粟朽貫。
    • 凡宅,或水路橋梁四面交沖者,使子孫怯弱,主不吉利。
    • 凡宅,門前不許開新塘,主絕無子,謂之血盆照鏡。門稍遠可開半月塘。
    • 凡宅,門前不許人家屋箭來射,主出子孫忤逆不孝。
    • 凡宅,門前不許見二三四尺紅白赤石,主凶。
    • 凡宅,屋后見拍腳山,出淫婦通僧道。
    • 凡宅,門前有探頭山,四時防盜,若在屋,出軍賊之人。
    • 凡宅,屋后或有峻嶺道路,或前沖后射,主出軍賊之人。
    • 凡宅,屋后不要絕尖尾地,主絕人丁。門前屋后方圓大吉。
    • 凡宅,門前不要朝垂飛水,返背者是也,主出淫亂之婦。
    • 凡宅,門前見水聲悲吟主退財。
    • 凡宅,門前忌有雙池,謂之哭字。西頭有池為白虎開口,皆忌之。
    • 凡宅,門前屋后見流淚水主眼疾。
    • 凡宅,門前朝平圓山主吉。 •凡宅,門前屋后溝渠水不可分八字,及前后水出,主絕嗣敗財。
    • 凡宅,井不可當大門,主官訟。
    • 凡造屋,切忌先筑牆圍並外門,主難成。
    • 凡大讓門門扇及兩畔槍壁須要大小一般,左大主換妻,右大主孤寡。 \
    • 大門拾柱,小門六柱,皆要著地,則吉。
    • 門扇高於牆壁多主哭泣。
    • 門口水坑,家破伶仃。
    • 大樹當門,主招天瘟。
    • 牆頭沖門,常被人論。
    • 交路夾門,人口不存。
    • 眾路相沖,家無老翁。
    • 門被水射,家散人啞。
    • 神社對六門,常病時瘟。
    • 門下水出,財物不聚。
    • 門著井水,家招邪鬼。
    • 糞屋對門,疤癤常存。
    • 水路沖門,忤逆子孫。
    • 倉口向門,家退遭瘟。
    • 搗石門居,宅出隸書。
    • 門前直屋,家無余谷。
    • 門前垂楊,非是吉祥。
    • 巽方開門及隙穴開窗之類,並有災害。
    • 東北開門,多招怪異。
    • 重重宅戶,三門莫相對,必主門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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