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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論女命 - 旺夫克子, 旺子傷夫, 傷夫克子


《三命通會》云:


旺夫克子

夫女人有旺夫傷子者何?此法皆時上推之,時爲歸宿之地,夫子二星引歸於時,夫星生旺,子星衰敗是也。

如一命:丙戌、丙申、丁巳、辛亥,丁坐巳自旺,以壬水爲夫,時上乃是夫星臨官之地,月支申金乃夫星長生之地。以辛金爲財,七月金旺,二丙相比,皆坐夫之財印,故主夫聰秀富貴。丁以戊爲子息之垣,引至時上見亥,亥中甲木能克戊土,乃子星被克而難得也,故主旺夫傷子。餘仿此推。


旺子傷夫

有旺子傷夫者何?此法專以月時推之,謂克我者爲官爲夫,有氣得時,則夫發福;若支幹失位不得月氣,柱中又逢沖克,時上又無旺氣,而己生之子引至時上,逢長生、臨官、帝旺之地,又無刑克,是旺子傷夫也。

如一命:己卯、甲戌、乙卯、戊寅,乙用庚爲夫,九月庚金無氣;乙用丙爲子,丙火長生於寅,與戌會局,皆屬火。月令既無金氣,時引絕地,又被火克,是傷其夫星,旺其子息,故曰旺子傷夫。餘仿此推。


傷夫克子

傷夫克子者,乃夫星干支失位,生月失時,柱中又逢沖克,時支亦不生扶,兼且印綬重逢盜夫之氣,克子之甚,夫子不能旺,反絕于時是也。

如一命:丙子、庚子、乙亥、丙子,乙木以庚金爲夫星,十一月金寒水冷,又金死子地,支亥子水盜金氣盡,柱無土生助傷官,木多,故傷其夫。乙木以丙火爲子,引至子時,乃水旺火滅之地,雖年時幹二火被群水相克,夫子皆亡,故曰傷夫克子。餘仿此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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