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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隔天涯? (4)

在玄空風水中,【形學】之應用須與【排龍】結合同參,即【龍生宅,宅生龍】法則。舉例,【巨門】吉龍五行屬土,而物業的建築形狀(宅型)五行屬金,土生金,此為【龍生宅】格局,主富也。又例,【破軍】凶龍五行屬水,物業形狀則五行屬火,水火相剋,此為【龍宅相剋】,主人丁不安。風水學有雲:【山管人丁,水管財】,但真正主管人丁的是【排龍】,排龍不吉者,必主損丁。假如一定要問個究竟,建議有料的資深學者,測量一下港匯廣場的【排龍】與【水法】,可能會從中找到答案。我們曾經為數家知名企業選定辦公室,最後全部落戶港匯廣場(寫字樓區),至今為止,這些企業的發展可謂風山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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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居士的文章只單談樓型形法上在風水的吉凶,而缺談理氣共配合作論,的確是存缺陷。況且,「三合」又或「八宅」法也有參看理氣於陽宅,此可見於清代「陽宅集成」內有八宅九星互用,「紫白訣」解用等。

上述的「排龍法」,應該是指三元玄空的廣東派和中州派均有的「三星排龍訣」。大概之言,此法訣是用作量度建築物於理氣和巒頭配合上而論其先天性的吉凶,之後另起建築物的飛星盤作後天性吉凶,觀倆法而作總結。

不過,作者並公開出其早前用此排龍法所測量到的資料作實証,而卻只說其相關企業客戶在那大樓仍是風生水起為例子。這也會令其証供和論斷也顯得有點[老黄賣瓜]感。然而,仍勝過居士之論多和較全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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