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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 - 「三主」和「三限」論

盲師論命可不用看大運,就能斷出命主吉凶應期。在前文 [ 命理珍寶 -幾次婚姻 其一命例 ],已經看到。

 其實這並非隻盲派秘訣,這學理是來自古法命理學「三主,三限」法訣。看參考以下古經便知其一二。



(1) 明代《五行精紀》的「論年月日時胎」篇內便包括這內容:

【三主論】

年與月管初主,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其法與星象歷家分三主同。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亦若此,而分年月日時,看命之三主,其義同也。(李虛中書)

【定三限】

常以生月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五十年,后徹終年。


(2) 明代《三命通會》內云:「然古人論命,分三主,定三限。以年與月管初生,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

其法與星曆家分三主同。若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同。

三限以生月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五十年。

若初限值祿馬貴神,不犯空亡截路,交退伏神,便於初限進達。中限如初限,便當中年成立。末限如中限,但當晚年享用,是四柱中分三主三限,可見當均重也。」

(3) 清代《子平四言集腋》內云:「看命入門雲,柱分三限,年月主初,共年廿五,氣未大舒。日為中限,二十五年。時為末限,五十年全。」


(4) 近代《訣法今論》的「四柱年限 - 成立之謎」內云:「依目前用年限,大致是每一柱干支管十五年。……

四柱立年限是創於兩晉,依京房易卜卦、變爻演變而成。即是六十四卦,上卦十五年、下卦十五年。上艮卦主十五年,下兌卦主十五年,每爻值五年。依翻卦再加演出三十年,取二三四爻坤卦為翻卦上卦主十五年。取三四五爻震卦為翻卦下卦主十五年。」以上是四柱每柱各主十五年之原始依據。


總結
若以人可有一百年命為限,可見各法在用年齡三分上有差别:

三主論
年月柱管初主    1-33  歲
月日柱管中主  34-65  歲
日時柱管末主  66-死

三限論
年月柱管初限     1-25  歲
日柱    管中限   26-50  歲
時柱    管末限   51-100歲

年限論
年柱   管              1至15歲
月柱   管            16至30歲
日柱   管            31至45歲
時柱   管            46至死。

近代論命者也多是跟據現今人平均壽命數,去將年月日時柱分各佔20年或25年算。

既是無法有統一標準分界「絕對歲數」之下,而這只是個概念法作上中末人生期三分又或四分,也就將現今人平均壽命數,用四分法把年月日時柱以概括法「大約歲數」分來代表「少年」、「青年」、「中、老年」、「晚年」吧。

[後補充的]
又或,因現在一般上官方退休年齡在65嵗,可試以年柱佔20年作少年期,月柱佔20年作青年期,日柱佔20 - 25年作中老年期,時柱便是60至65嵗後的歲月及至死亡的作晚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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