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偶意翻看 清代《命理約言》內的 [干沖論] 篇,發覺內容值得推介:
原文:
天干甲庚相沖,乙辛相沖,壬丙相沖,癸丁相沖,蓋東與西,南與北相對也。
丙庚丁辛相見以克論,不以沖論,蓋南與西不相對也。
戊己無沖,蓋居中央無對也。
恒理論之,庚辛能沖甲乙,壬癸能沖丙丁,然甲乙得時得勢,亦能沖庚辛。
丙丁得時得勢,亦能沖壬癸。
法當參看地支,如甲坐寅,庚坐申,是為上下具沖,其戰更急。或甲坐申,庚坐寅,是為交互相沖,其爭不休。倘甲庚具坐申,則甲沖倒矣。即不坐而炷中有寅申,亦為助沖,但較緩耳。餘具仿此。
凡所喜之神畏沖,所忌之神欲沖,又有和沖之法,如甲庚沖而得壬是也。有制沖之法,如甲庚沖而得丙是也。
總之,只是干神相沖,易和易制,更有地支黨助,則和與制具費舒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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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除了論及「干克」和「干沖」的分別所持理法,又再涉及在倆干之沖時而何干得勢否的影響,及當有第三干出現時可否產生「和沖」又或「制沖」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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