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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 - 側室偏房命

今日從《論命瑣記 第二集》選一女命例作淺談和分享。書本作者是香港術數界盛名師傅 蔣文正先生,在2003 年出版。蔣師傳 在數年間,前後撰寫了《論命瑣記》共有四集,大受術數學讀者和研習者歡迎。

這本書內「側室偏房命」篇有多個命例。以下引用其中一個。原文:

女命
時日月年
癸丁丁庚
卯未亥戌

76 66 56 46 36 26 16 6    大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乙  丙   運
卯  辰  已 午  未 申  酉  戌

這女命丁火有「比肩」擋在日元前面,而以亥中壬水為正夫,這壬水不但與月干丁火比肩天地相合,而且與年支戌中丁火,日支未中丁火都有暗合之意。所以,這位女士,認識了一位有妻室的男士,頗為煩惱,因為男士說明一定不會離婚,只能將女士作為情婦或外遇看待。

女士在開始的日子還抱著「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之想法,但日子久了便覺得心有不甘,吵著要爭取,但是卻不得要領而四處問卜,看看能否打破宿命?

不過依據命理,看來很是因難,因為時柱也有官星透出,但卻是偏官,偏者,不正也。時柱主宰一個人的最後結局,而命局示這個命主的最後結局,都只是有一個「不正」的丈夫。

。。。。。。
這命造應是1970 年11月23日,立冬後出生。十月丁火,先甲後庚,命內月日時地支「亥未卯三合木局」全而年支戍,透出雙丁火,年干庚輔之。時干癸水「七殺」逢月令亥是「帝旺」,幸得木局助化去水氣又得年戌土制之。這命造火木通明,應是個聰明才女。

命內月令亥水即壬,是日元丁火的「正官」星。然而月干也「比肩」丁火直坐著是情結所繫合著,命主可爭愛但奪不到。月支又見旁年日支戌未藏丁暗著爭合。遇心儀異性者總巳心有所屬,又多有競爭對手吧。

《子平四言集腋》有謂:「用官為夫,不要煞。用煞為夫,不要官。一位為好,兩位須純,純煞純官,俱是良姻。」,又「一片比肩,爭夫官署。」

這命的官星在月支亥上有「比肩」丁干合著。但「七殺」在時干貼著日元,若從「三限」角度來看,應是遲婚晚婚為上。尤見夫宮坐未土是食神亦「卯未亥三合木局」所繫,忌歲運刑冲爭合,可變化很大。

若論神煞:
1)時干癸水是「七殺」情人伴侶所在,坐下見「亥未卯木局」乃謂「天干桃花,」,也可想象到其複雜關係。
2) 而日主丁火夫宮未也「羊刃」和「紅艷煞」所在。
3) 日天干桃花丁見時支卯「咸池」。
4)年時支戌卯化火也是「桃花」

命主應是漂亮女仕善與人打交道,常有不少異性友及交往,魚與熊掌,難免常拿不定主意,朝秦暮楚,情依歸誰為佳?話雖命主應是個聰明才女,但情關情結情緣,並非純理智理性可解決,問世間情為何物…………

雖然書出版在2003 癸未年於女命主是處於33歲,但作者並無透露這命例發生在何年,也不一定在2003年發生。 然而,可猜女命主當時是在行甲申大運(25歲始)。而35歲入癸未運,45歲壬午,55歲辛巳。

其實「側室偏房」命這名稱點古雅但又現今潮流少用吧,現一般簡稱為「情婦」命?「少三」命?第三者?

2 Jun 補充:
《淵海子平》謂:「殺官混雜兼無制,此等女人不堪娶」,又「比肩重犯多爭妒」。此等評語全是基於古代封建社會會環境,女子三步不出門,無才是德,從一而終等,男女不平等情況下審斷。今時今日,男歡女愛自由,一生多段愛愛情也非不幸,離離合合再婚是平常,是緣在份在又或盡否?也各人不同人生道路矣。現今世界社會開放男女平等,女性事業強人也有不少。故此,古訣在應用在現今社會倫理關係上,可要作番番調整修改,例如是指跟異性關係上上和愛情路的複雜崎嶇等,才能符合現代實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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