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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論命 - 合局合有宜不宜

《滴天髓闡微》有云: 「合局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爲奇。」



【原注】喜神有能合而助之者,以庚爲喜神,得乙合而助之,以其化金也。

凶神有能合而去之者,如以甲爲凶神,得己合去之,以其化土也。

動局有能合而靜者,如子午相沖,得丑合而靜。

生局有能合而成者,如甲生於亥,得寅合而成,皆宜也。若助起凶神之合,如己爲凶神,甲合之則助己,以其化土也。

絆喜神之合;如乙是喜神,庚合之則絆乙,以其化金也。或丑未為喜神,子午合之則成閒神。或甲木為忌神,寅亥合之,則增凶勢,皆不宜也。

大率多合則不流通,不奮發,雖有秀氣,亦不爲奇。

【任氏曰】:合固美事,然喜合而合之最美,若忌合而合之,比冲愈兇也。何也?沖得合而靜這則易,合得沖而表明這則難,故喜神有能合而助之者爲美,如庚爲喜神,得乙合而助之者是也。

凶神有能合而化喜者,如甲爲凶神,得己合而去之者也。

閒神凶神有能合而化喜者,如癸為凶神,戊為閒神,戊癸合而化火為喜神是也。

閒神忌神有能合而化喜者,如壬爲閒神,丁爲忌神,丁壬合而化木爲喜神是也。

如子午逢沖,喜神在午得丑合之;寅申逢沖,喜神在寅,得亥合之,皆是宜也。

如忌神得合而助之者,己以爲忌神,甲合之,則爲助忌之合。

以乙爲喜神,庚合之,則為戀凶之合。

有喜神閒神合化忌神者,以丙為喜神,辛爲閒神,丙辛合化水爲忌神是也。

有閒神忌神合化凶神者,以壬爲閒神,丁爲忌神,丁壬合化木爲凶神是也。

如卯酉逢冲,喜神在卯,得辰合之,化金仍克木者。巳亥逢沖,喜神在巳,得申合之,化水仍克火者,皆是不宜也。

大率忌神合而化去之,喜神合而化來之。若忌神合而不去,不足爲喜。喜神合而不來,不足爲美,反爲羈絆貪戀而無用矣。來與不來,即化與不化也,宜審察之。


辛亥 庚寅 丙子 乙未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朱中堂造,丙子日元,生於春初,火虛木嫩,用神在木,忌神在金,最喜亥水流通金懷,合寅生木爲宜。時支未土,又得乙木盤根之制,去濁留清,中和純粹。爲人寬厚和平一生宦途安穩。


四柱命理 - 「十干合而不合」之四

《子平真詮評註》內有「論十干合而不合」篇,徐樂吾先生有提供命例作解說。


原文:又有合而不以合論者,何也?本身之合也。蓋五陽逢財,五陰遇官,俱是作合,惟是本身十干合之,不爲合去。假如:

乙用庚官,日干之乙,與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

何爲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則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爲合去也。

又如女以官爲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親,其情愈密。惟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徐注:本身日元也,日元之干相合,除合而化,變更性質之外,皆不以合論。蓋合與不合,其用相同,而合更爲親切。如:

戊戌
甲子
己巳
戊辰


月令偏財生官,劫財重重,喜得甲己相合,官星之情,專向日主,制住比劫,使不能爭財,所謂用官制劫護財也。見論星辰節。

戊寅
己未
甲寅
乙亥


甲用己財;甲己相合,己土之財,專向日主也。見星辰節。


合去合來,各家所說不同。《三命通會》云:閒神者,年月時之幹也。故云合官忘貴、合煞忘賤。若日主相合,則合官爲貴,合煞爲賤矣。竊謂閒神相合,亦有合去不合去之別。譬如:

甲用辛官,透丙相合,則合去;
甲用庚煞,透乙相合,則雖合而不去。

書云:“甲以乙妹妻庚,兇爲吉兆”。相合則煞不攻身,非謂去之也。乙用辛煞。透丙則合而去之。乙用庚官,月幹再透乙以相合,則官仍在,並不合去也。惟以官爲用神,則用神之情有所分,不專向日主。如:

女命以官爲夫,則爲夫星不專,透而不透也。又日主本身相合,無合去之理;然因不能合去,亦有向背之別。茲舉例如下:

丙戌
辛卯
辛巳
戊戌

一丙合兩辛,官星雖不合去,而用神之情不專矣。

己酉
丙子
戊辰
癸亥


丙火調候爲用,無如戊全癸相合,日主之情,向財不向印,癸水雖不能越戊克丙,而日主向用之情不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