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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 - 略談「壽元」各家論說(2)

前文引述了《淵海子平》的論說。但在《三命通會》則並無這方面資料,是我老眼昏花走漏?然而,在宋代《五行精紀》  第卅一卷有「論壽夭」。

原文

夫人壽夭修短之數,大抵生旺為壽長,死絕則為夭折,如根深者蒂固,源澞者流長也。凡命皆要逢生旺,則為有壽,如日月上逢生旺,時上雖有死氣,不妨。蓋生旺氣之故也。

如月上死絕,日時上雖生旺氣不甚雄,蓋生承死絕故也,於三十歲前,須有幾死之災。

如月生日生旺,時上死絕人,壽不過四十五歲。

月日時死絕者,死在三十歲前也。

更有凶殺五行凌犯,必為殤子,常以月管一歲至三十歲。日管三十一歲至四十五歲。時管四十五歲至百歲。或生旺,或死絕,逐限詳之。

如欲知人死處,聚則為生氣,散則為死氣,遇二運太歲會集在死絕衰息之鄉,更太歲刑克與災限相應者,定死也。各發在身無氣,月日時上也。

凡命中有生旺多者,如不犯刑殺,應是少疾病,善終,死於一念之間。若死絕,多刑殺,主憔悴苦楚之災,或久淹歲月難辨之疾。

凡旺運中死,或祿上死者,是稱意中卒也。老人行年生旺,死於苦楚,蓋生旺則尫羸淹久,少者則死於善疾,命中是亡神、大耗重迭,死須破尸也。(燭神經)

凡天干生旺不損克者,壽。天干不敗死有救助者,尤壽。天干敗死相賊者,夭。天干生旺中有破克者,尤夭。(廣錄)


後話

上述法訣涉及倆個要點:

1)以『生旺死絕』論「壽長夭折」命率

「生旺為壽長,死絕則為夭折。」此論是引用了《十二長生訣法》的五行生長至消亡的一種狀態和過程,依次分別是:長生、沐浴、冠帶、臨官、帝旺、衰、病、死、墓庫、絕、胎、養。

《三命通會》中說以「胎、生、旺、庫」為四貴。而「死、絕、病、敗(沐浴)」為四忌,余為四平。

《淵海子平》卻以「逢長生、冠帶、臨官、帝旺」為吉。逢「沐浴、衰、病」為不吉也,至於「死、絕」如無生助者,直為死矣。於「胎」受氣,亦為半吉,「養」亦如云。


2)以『三主、三限』論「壽元夭折」年期

宋代《五行精紀》的「論年月日時胎」篇內謂:

【三主論】

年與月管初主,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其法與星象歷家分三主同。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亦若此,而分年月日時,看命之三主,其義同也。(李虛中書)

【定三限】

常以生月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五十年,后徹終年。

明代《三命通會》內云:

然古人論命,分三主,定三限。以年與月管初生,月與日管中主,日與時管末主。

其法與星曆家分三主同。若初主星當生年得力,則初主好。不得力,則初主蹇滯。中、末主同。

三限以生月為初限,管二十五年,生日為中限,管二十五年。生時為末限,管五十年。

若初限值祿馬貴神,不犯空亡截路,交退伏神,便於初限進達。中限如初限,便當中年成立。末限如中限,但當晚年享用,是四柱中分三主三限,可見當均重也。


總結而言,《五行精紀》以命格八字論先天壽元狀況。

而前文《淵海子平》大致上以忌神來論,加大運逢忌神再逢太歲與月日助紂為虐,是群凶相聚,絕無解救之法。這論重點在於後天所行歲運忌神強弱所引至命危壽盡之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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