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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水師騙財物 追逾2800萬元

聲稱被騙簽風水文件商人 其妻亦稱遭風水師騙財物 追逾2800萬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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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早前聲稱遭風水師傅誤導,簽下「風水文件」被指欠款兼抵押了物業,入稟要求法庭頒令該些文件無效。該商人的妻子,昨(12日)亦分四案入稟高等法院,指同一名風水師傅藉詞替她帶財物往祈福,或投資「功夫學院」等,挪用她的名錶、汽車及多筆款項,涉款逾2800萬元,故入稟向風水師等追討。

四案的原告包括方敏(譯音)和Veda Capital Limited,被告則為李振邦、周念珮(皆為譯音)和多間公司。

原告方敏繼其丈夫李浩良後,亦入稟高等法院向同一風水師李振邦追討。

稱可替方帶名錶等到黃大仙祈福

原告在入稟狀指,李振邦向方敏稱,可替方把財物帶到黃大仙祠祈福,並能為她帶來好運,從而挪用方一隻名錶、多項珠寶和金飾,約值405萬元。

佔用原告3部值306萬汽車

原告又指李佔用屬Veda Capital Limited的三部車,涉款306萬元,李並挪用方敏和Veda Capital Limited的款項,合共約150萬元,以買三部車。

藉詞購買物業盜用1540萬元

方亦給李合共376萬元,以投資「功夫學院」和股票,和購買中港車牌,但遭李挪用款項。李又向方敏和Veda Capital Limited借款合共約16萬元,但未有還款。

最後一案,原告指李藉詞替方購買多項物業,盜用原告約1540萬元。

方的丈夫早前亦曾入稟

方敏的丈夫李浩良(譯音)早前亦曾入稟法院,指李振邦指稱李浩良前世欠債,需向有福氣的人借錢吸收福氣,而該名有福氣人士正是李振邦。李振邦建議對方簽訂一份按揭貸款的「風水文件」,又指「風水文件」待他作法事時便會燒毀,不具法律效力,李浩良因而簽下相關協議,惟事後反被李振邦追債。

案件編號:HCA545、547、548、551/2023


後話

近排以玄學大師之名行騙似漸多,是玄學界的大事?名聲受損?是因下元九運離火將臨之效應?

從這事引出 common sense  的有否存在和其重要性,又或被盲目式迷修所蒙蔽?又或另有不為外人能知悉的內膜實情?

貪字頭上一把刀,一切出於過度貪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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