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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與個人努力的關係

天命與個人努力的關係



AM730   2023.12.05
C觀點

C觀點|天命與個人努力的關係

有讀者問我,一向以為我是一個相信人可以透過努力去掌握自己命運的人,為甚麼近日在本欄的文章中接受「得之有命」的說法。

其實兩者並不矛盾。人當然要自強不息,才能在人生中成就自己,不枉此生。可是,這並不代表,人只要肯努力奮鬥,就做甚麼都可以成功。每個人都無可避免受到他所處時空的限制。

一個人若是出生在石器時代,就只能有石器時代可提供的命運。他的命運一定與生活在互聯網時代的人截然不同。同樣是在互聯網時代,生活在深圳的人與生活在巴格達人亦不一樣。

人沒法選擇自己在哪一個時代,在哪一個地方,在哪一個家庭出世。這是上天的安排,是每個人都要接受的天命。

這是個人在宏觀上的命運安排,至於人在微觀上是否有更具體的命運安排呢?那就存在着一定的或然性及可塑性,否則個人的努力就會失去意義。上天賦予我們自由意志與思維能力,是想看到它們發揮作用,不會讓它們徒勞無功的。

然而,由於世界存在着一定的或然性與不確定性,難免有些人運氣好些,有些人運氣差些,導致每件事情都會有變數。人肯努力,就會增加變數朝自己有利方向變的機會,所以我不相信人生一切都早有安排,那活着還有甚麼意思?

我覺得孟子在這方面的闡述很有道理。孟子在《盡心上》之(三)是這樣說的:「求則得之,捨則失之;是求有益於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得也,求在外者也。」

這裡講的是兩種不同的情況:一種是「求在我者」,即所努力追求的是我命中可以有的東西;第二種是「求在外者」,即所求的是我命外的東西。

在第一種情況下,努力追求是有所得的;可是若果自己也捨棄,不去努力,那就一樣會失去,並不是「命裏有時終須有」的。在第一種情況下,努力可以對得失起積極作用,即「是求有益於得也」。

在第二種情況下,由於追求的是自己命裏以外的東西,「即求在外者也」。在這種情況下,努力追求也不一定能有益於得到想要的東西。那就只好「求之有道」,而不是透過旁門左道去獲得之;但亦不用「命裏無時莫強求」;肯接受「得之有命」,就可以心安理得。

孟子之所以有這樣的主張,除了因為「天命不可違」之外,還因為天命不可知,所以主張凡事皆應盡心盡力,而不是四處去猜測天命,試圖找到一條省氣省力的捷徑。面對天命,人只能「修身以俟之」。


後話

很有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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