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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 - 「十干合而不合」之二

四柱命理 - 「十干合而不合」命例二

《子平真詮評註》內有「論十干合而不合」篇,徐樂吾先生有提供命例作解說。


原文:又有隔位太遠,如甲在年幹,己在時上,心雖相契,地則相遠,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於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爲禍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徐注:隔位太遠,則合之效用減少,有以失其原來之力爲喜。有以不失其力爲喜。或雖遙隔而仍作合論,各視其格局配合而已。如:


丁卯
丙午
丙子
壬辰

煞刃格,以煞制刃爲用。丁壬相合,因遙隔,壬煞不失其用,而煞刃格以成。此龍濟光之造也。


乙酉
甲申
丁巳
庚戌

乙庚相合,通月令之氣,雖遙隔而仍合,以庚劈甲引丁爲用。張耀曾之造也(按此造乙庚之間,隔以丁火,可以與上節參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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