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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十不葬」倆版本異同

前之有提及《風水疑問新解答》一書內附有古版『地理十不葬』與港已故風水大師吳師青之「地理十不葬」版本有不同之處。

也值此略談吳師青,術數研究者如我輩及再前者, 尤其是修習《三元玄空法》和《七政四余》者多知有吳師青大名。

吳師青,生於清末, 晚居香港, 卒於二十世紀七十年代。精推步、天星、堪輿、鐡板神數等術數。吳氏家學淵源,術數古籍藏書甚豐,堪輿學宗《三元玄空》廣東派蔡岷山,吳氏多爲當時人推崇,如當時香港富商鄧肇堅爵士曾爲《天運占星學》撰寫序言。

其盛名著作有《地學鐵骨祕》,《天體曆彙編》,《撼龍經真義》,《中國七政四餘星圖析義》,《香港山脈形勢論》,《天運占星學》《樓宇寶鑑》,《吳師青闡命理》等。



言屬正傳,現把「地理十不葬」倆版引錄於下作比較。

古)地理十不葬
地學(或元空)之術,習至精明,不可輕為人卜葬,蓋不當與而與之以地,是發洩天機,轉折卻己身之福祿,則先師有十不葬之說,不可不知也。

吳)地理十不葬
挨星之術既精且明,而應驗如神,但不可輕為人卜葬,為不當與而與之以地,是妄泄天機,轉折損自身之福祿,故先賢有十不葬之誡,不可不三致意焉。

古一)   素不孝弟者不葬
其人之天良久喪,何不養之於生前,乃慎之於死後,所謂欲得佳城以安親者,實欲謀吉壤以佑身耳,如此等人,而與之言地理,先已不知不理矣。

吳一)素不孝悌者不葬
凡不孝不悌者,其人必天良已泯,既不於生前奉甘旨,復不於生時表友於徒,於已死之骸骨覓地安葬,其將以若是者,非謂欲得佳城以安親,實欲藉吉壞以佑本身之發達,則其心已悖逆天理,斷不可與言地理矣。

古二)   積世怙惡者不葬
居鄉而至積世怙惡,其所損陰隙,不知凡幾,其不絕滅者,已屬萬幸,知敢逆天而與之以地耶。

吳二) 積世怙惡者不葬
怙惡不悛之人,固已喪盡陰德,況復累世積惡之家,其不自隕滅者,既邀幸矣,尚敢不顧天譴,而予之以地耶。

古三)  身為不善者不葬
世如土豪訟棍,肆惡致富,亦思圖謀風水,為永遠之計,此乃人面獸心之流,倘與之以地,何以彰天討而為世戒。

吳三) 身為不善者不葬
世有陰險反覆,忘恩負義,巧取豪奪,誆騙姦淫,無惡不作,一善莫為之人,此即禽獸其行,蛇蠍其心,倘予之以地,則何以彰天罰而昭世,戒也哉。

古四)  心術不測者不葬
宦家世族,根基非不深厚,至於存心,或貪黷酗淫,或陰險刻毒,外貌雖善文飾,內實為富不仁,是心地已壞,陰地何可得哉。

吳四) 心術不測者不葬
其有口蜜腹劍,佛口蛇心,外飾偽善之貌,內懷險毒之腸,陰施陷害,架殃飛禍,心地已自虧損,吉地焉可指予。

古五)     出身下賤者不葬
或為廝僕,或為隸卒,或為娼優,嘗有擁貲居積,重幣相邀者,試思其財如何而來,徒汙我名,若使得地,則良賤又何分耶。

吳五) 為非作歹者不葬
不畏法而偏違法,不講理而偏蔑理,棄信背義,不仁失德,如此為非作歹,悖禮逆情者,焉可使得善地,以損吾德耶。

古六)     古墳舊墓者不葬
恆有無知之人,覷覦無主古墳,或在人家舊墓之傍,以為尚有餘穴,因之破塚毀壙而葬,似此傷天害理之事,決不能為也。

吳六) 古墳舊墓者不葬
見他人之古墳舊墓,見其子孫之富貴興盛也,欲於墓傍隙地,附插其己墓於側,既妨磚於舊壙,更破壞其原塋,如此損人利己之心,實有害於天理,殊不可予之以同意。

古七)    私用公山者不葬
人有誤信庸師之言,欲於已葬老墳側近,以私墳加葬,似此不特公共之墓,生下人丁不依,而是驚動地下之人,於心何忍。

吳七) 私用公山者不葬
公山者公有之山地也,爾以為斯吉地欲葬吾親人,亦曰斯公地吾亦有份,吾亦可葬吾親,不獨引起爭奪,且將觸發事端,雖土面生植草木,安知地下無枯骨朽骸,庸師術士,切勿奢言佳吉,致啟訟累。

古八)     來歷不明者下葬
酷嗜風水之家,遇人不賣之山,多方謀幹,串買成交,往往興訟釀命,似此等事,謝絕不往,並勸令勿為。

吳八) 來歷不明者不葬
遇有酷信風水之家,欲知其祖宗之德澤若何,其本人之品格若何,如果不明其行善行惡,自以婉辭其邀請為宜。

古九)     信任不專者不葬
元空家看地,所棄取,與諸家之用法,迥乎不同,其立向消水,亦大相懸隔,若其人朝信此而暮信彼,必有矛盾,不可往也。

吳九) 信任不專者不葬
挨星法相地,其所棄取與諸法不同,即立向消水亦大相懸殊,苟其人朝信此而暮信彼,昨聘甲而今聘乙,其游移不定,猶疑莫決,信任不專,辭之而已。

古十)     接待無禮者不葬
今人送子人入塾就師,尚知具衣冠,備贄敬,足恭盡禮,而猶惴惴焉,謂不如此,恐不盡心教吾子也,獨於求師葬親,或道相邀,或邂逅相約,片語投機,即向求指地,直以巿儈待之,推原其故,皆無業遊民,毫無學術,望門求售,相習成風,故富豪家竟忘其教子之與葬親,孰為輕重,吾道每於德行不足之人,尚不輕施其技,況並禮貌俱無者,縱以幹金為餌,亦難往也。

吳十) 接待無禮者不葬
今人求師葬親,每便道相邀,或邂逅相約,或片語投機,即乞指地,凡斯皆抱其生人發達之念,更非為其卜吉安葬之孝,且無尊師重道之心,不知孝子葬親,孰為輕重,雖千金致贈,亦不屑予以地也。

古)地理之學,盡是人力勝天之事,故巨室豪門,不思積德行仁,而專務尋地,蓋十八而九,則青囊萬卷,祗為造惡之津梁,幸有古師垂誡,直與神祇賞善罰惡之權,同歸一轍,所望預聞斯道者,敬守而慎行之可耳。

吳)地理之學,繼有人定勝天之驗,然而欲葬其親,以卜吉壞者,不思積德行仁,而惟佳城之是求者,見其徒事心勞耳,果若此無德不仁者,而可以得吉地獲佳兆,則青囊一書,反為作惡者成符護,有是理哉!此十不葬者,先賢之所以垂炯戒,而復寓賞善罰惡之旨於其間,世之操此術者,其慎旃哉。


後話

倆比較之下,其實標題和內容大至上相同,只古版用古體文言而吳版用現代白話解釋這十個鐵規矩。

值得一提的:

  • 古版第五則不及吳版第五則的清晰。道應是不因出身下賤者不葬,實是因其是為非作歹之徒而不葬。
  • 倆版本第九  「信任不專者不葬」內容相同,而我覺得十分重要。「挨星法相地,其所棄取與諸法不同,即向消水亦大相懸殊,苟其人朝信此而暮信彼,昨聘甲而今聘乙,其游移不定,猶疑莫決,信任不專,辭之而已。 」其實,這法則合用於所有來求問於命理,占卜,相陰陽宅等事。但觀現今世情,業者或當項專類顧問服務收費,商業式交易矣,來問者和客相信聽從否,任隨尊便。

現今能土葬者,只限於官宦超富人仕,陰宅風水之用少之又少了。現世人多為火葬,而陰宅風水不適用於火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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