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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柱命理 - 看命總法 (一)

由清代 陳素庵 相國著,民國期間 韋千里選輯的《精選命理約言》,其卷一內錄有「看命總法」,是頗不錯的參考資料。


原文:

看命總法一

看命大法,不過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隨看月支,或是生我克我,或是我生我克。

如月支本氣透於天干,寅透甲,午透丁,即取為格,系正官、食神、偏財、偏印,則宜生之助之;系偏官、傷官,則宜制之化之。

若本氣未透遭克,則寅不用甲,而用所藏之丙戊;午不用丁而用所藏之己。

若所藏之神,又不通遭克則不用月支,而用別干之勢盛力旺者為格。

其祿刃比劫,無論在干在支,均不以取格,但用為日干之助耳。

總之以日干與財官等較其強弱,強者抑之,弱者扶之,不能扶抑者,以運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則棄之,必不可抑者則順之。

惟合化格、一氣兩神格、暗沖暗合格,不在此例。總之錢而易見者小,清而難測者大,清而有神者貴,濁而無氣者賤,純粹中和者貴而安,奇怪偏駁者貴而危。

或謂太平之世取正,有事之秋取奇,餘嘗閱古今之命數萬,承平安樂,盡多七煞傷官,開創經綸,不少正官正印,特奇正之命,世多世少,氣運偶然。非奇者生太平之世必無用,正者生有事之世必不貴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