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談及術數學的一個神煞「官符」,一般都會聯想到犯官非,訴訟,牢獄之兇災兆。今日探討從子平命理學可否從人的生辰八字推測到一生中可會犯上官非,牢獄兇災。
近代台灣巳故術數名家 梁湘潤在其著作《神煞探原》內有謂:
訟訴之事,神煞是用「官符」。而「官符」這個神煞,又為《子平法》之所不取。因此是探用「沖刑」或「傷官見官」的一些理論。然而,沖刑雖十之七八是主凶,但不一定是指訟訴。傷官見官也未必是叫,就算是凶,也未必是訟訴。
現嘗試引用各命理名家的例案作點分析。現先選出一例案:
中國近代巳故易術大師邵偉華的《四柱預測學》例案:
乾造
官日殺劫
甲己乙戊
戌未丑寅
一九八六年十二月,杜某為其大學當教授的弟弟測運,我看了四柱和歲運對她說:「你弟弟八四年出事,八五年因錢財之事被捕坐牢了。」杜某還未等我說完就激動得站起來了:「對,對,完全對!」
柱中「官殺混雜」又行傷官運,故有牢獄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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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例可有以下分析和解說:
1)本命格局
1.1 「官殺混雜」
《三命通會》有這定義:蓋言柱中官星七殺交差,月上見官時上見殺,或月上見殺時上見官,或四柱疊。
上命八字,己土日主,剋我者官殺。故月上乙木為「七殺」,而時上甲木為「正一下官」。又有年支寅木官星助透出甲乙木干,是為「官殺混雜」之局。
據《淵海子平》:官星要純不要雜,官星七殺交叉,官殺混雜反賤。
由此可見,這裏強調官星或者七殺星要清純,不宜混雜。
1.2 土木相剋
命局甲乙寅未戊丑己丑戌,看似木土倆象格。
《滴天髓》謂:兩氣合而成象不可破。
註:相剋務須均敵,切忌偏重偏輕。而相剋要我剋,日主不能傷。
這命造天干犯「官殺混雜」,地支犯丑未戌六沖三刑牽制寅戊半火局無干透!,土重燥炎,只丑支藏一點餘氣癸水。氣成三土「反剋」寅木。身己土得戊丑未戊重重比劫頑強氣盛,寅木正官微弱便管不了土而是被土反制著。性格倔強頑固好鬥,易得罪人惹是非。
2)歲運 「傷官見官」
《三命通會》:傷官見官,禍患百端。
這命造於1984 - 85年,是行「庚午」大運,庚金運是命日主己土的「傷官」。然而,庚可合去命月乙木卻不化而形成「合殺留官」之純正官局面應是吉論,但弊端是形成身強官弱無力。
然而,1984 甲子流年之甲木是「正官」沖運庚而破庚乙之「合殺留官」,打回原形。
又,1985 乙丑流年之乙木是「七殺」爭合運庚,亦犯「官殺混雜」。本命局已犯「官殺混雜」之弊,歲運又逢「傷官見殺」之動亂,引至官非牢獄之災吧。
3)邵謂:你弟弟八四年出事,八五年因錢財之事被捕坐牢了。
庚午運,庚「合殺留官」本是吉,但卻令身強官弱無力。而運午是命主己的臨官也「十干碌」但見月支丑是「害」午不能合日支「未」。午運逢命年時支寅戌是三合火但逢丑未戌三刑有互擾之亂地。天干木土剛強弱變動失平衡之際卻地支土互爭鬥大亂。
八四甲子流年,歲甲沖庚破「合殺留官」而打亂回原形,歲子沖運午碌又沖破三合火局,這打亂退回原形的丑未戌六沖三刑,一寅木難鎮丑未戍三土。因歲支子水是偏財,命局比劫眾多互爭奪大亂出事。
再八五乙丑流年,歲乙木殺爭合運庚金傷官加劇本命「官殺混雜」之弊。歲丑運午成六害,也加劇命內的丑未戌六沖三刑之兇。但應是因八四年比劫爭財出事有關吧。
4)疑問 - 何能看出「被捕坐牢」?
正如梁湘潤所言:「沖刑雖十之七八是主凶,但不一定是指訟訴。傷官見官也未必是叫,就算是凶,也未必是訟訴。」
上命造雖犯「官殺混雜」逢歲運「傷官見官」,可評一事無成及至再破財敗業等,可犯官非,但不一定被捕而判入獄坐牢。那又如何能探索到呢?
嘗試「正五行配合神煞」
據《三命通會》:「官符」,取太歲前五辰,是日時遇之。平生多官災,更並「羊刃」,乃刑徒之命。
試加入「神煞」法來探討。例如命犯「官符」又或歲運逢之的可能性。
回看這命局,命日主己土坐未是「羊刃」煞,月支丑犯「空亡」。月日時支丑未戌犯六沖三刑,透出年日干戊己,比劫重重,與甲乙寅未木形似成倆氣之爭。命格局如此,似容易衝動出事。
本命帶「天官符」在年支「寅」。即以日支未推之,官符在「寅」,也「亡神」煞所在。此命年支「寅」關鍵所在是透出甲乙木之根,即「官殺混雜」之根。 巧逢甲乙歲庚運於命局木干犯沖合而地支土犯合沖刑害之動亂所引至?
而這八字的「命宮」是丁巳。又否巧合,於庚午運「天官符」在「已」,而流年乙丑,「地官符」也在「已」。
這是初步幾個大胆假想 !仍然要找多幾個案例繼續去探索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