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年月日時
乙辛甲庚
亥巳子午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天干甲乙庚辛,地支巳亥子午天地交戰,局中火旺水衰,印綬未嘗不喜官殺之生。不知庚辛在巳午之上,與亥子茫無關切,正謂克泄交加﹔兼之運途不逢水地,刑耗異常,克三妻四子。至丁丑運合去子水,晦火生金,一事無成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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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丙火司權,夏火旺土相金死水囚木休之期。於這命,巳午支火旺,辛庚干金死,乙甲干休,亥子支水囚,無土。月支巳有如丙火祿位之旺,時支午於四月如帝旺火。
庚金太多,甲反受病。若得壬水,方配得中和。故身殺印也極弱,食傷過強盛。地支亥巳冲子午冲是地戰在急,火勢勝水,弱囚印水無法滋生弱休身木,危死官殺金無土助生而坐下有烈火克制。
早期行東方木運卯寅,更洩命內本是弱水而生旺本已是烈火勢,命內四地支本已是處互沖急亂如戰,卯運又再刑子,而寅運合亥而刑巳。故徐氏評言:「兼之運途不逢水地,刑耗異常」。再者,運干己戊土雖得命內巳午强火而生旺,但又形成弱微水逢旺土所强克,食傷生財而成形財强身弱。
運入丁丑,運支丑似可合子化土,此濕土。但因早前已有子午沖,丑來解子午但子丑也不能合化,因午丑害之故。故丑支是有如獨立濕土,仍有 “可晦火生金” 作用 (這應是徐氏之意)。然而,地支巳午火透出運干丁火,火勢比過往更盛。烈火食傷之下,洩竭弱木命身元氣,金官殺弱微處危。故余氏評言:「一事無成而亡」
至於徐氏所評言:「克三妻四子」,可能是形容這命者妻兒實況,並非從命局推算出有三妻四子之數?
然而,巧合地,這命内只有地支巳中存餘氣戊土七殺,待運己卯戊寅才逢正偏財,合共有三,但全處於戰亂中而應難久存。命日支妻宮子水,雖是命所喜愛,也無奈。而命有四子之論,命內有辛庚干官殺而地支巳藏餘氣庚七殺,再待丁丑運,丑支藏辛正官,合共有四之數。命柱庚午是子息所在,卻與日柱甲子形成天沖地沖,命運如此,是何等無助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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