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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怕還是鬼可怕?

搬進命案凶宅! 藝人手機收到「咕嚕咕嚕」被害者生前掙扎聲

文/松原田螺(日本最強凶宅藝人)
譯/李喬智

第二間凶宅──浴缸內的毛髮、消失的包裹……

我的第二間凶宅,是在一間小鎮的房仲公司找到的。

「請問有凶宅出租嗎?」

我一進店裡劈頭就這麼問,他立刻提供三個物件給我。

兩房一廳 兩萬六千圓

兩房一廳 兩萬七千圓

三房一大廳 四萬三千圓

每一間都便宜到令人咋舌。我針對每個物件仔細詢問,房仲業者只說「我可以用兩個字回答……」就將每一間的事故原因告訴我。

兩房一廳 兩萬六千圓:殺人

兩房一廳 兩萬七千圓:自殺

三房一大廳 四萬三千圓:病死


我依照房屋地點及價錢,選擇了「兩房一廳兩萬六千圓的殺人凶宅」。租賃契約的內容會根據每個物件而有些許改變,這次的契約要求我要在「同意書」上簽名,這是前一次租屋時所沒有的。同意書上寫著:我清楚知道上述住宅屬於特殊事故物件(殺人),並且已取得預定入住者的同意。

原本應該合上的拉門打開了,或是上廁所時總會聽到玄關大門的把手發出喀啦喀啦的聲音,郵件和包裹也時常不見蹤影等等,詭異現象不斷。雖然我在房裡架了攝影機,卻沒有像第一間凶宅一樣錄到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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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好不容易習慣了新凶宅之後,有一天,我的手機傳來一個詭異的語音留言。

「咕嚕、咕嚕、咕嚕咕嚕咕嚕……」

感覺好像在水中說話一樣的謎之聲,聲音持續有兩分半鐘。過幾天,有位朋友打給我說:「你不要在我的手機裡留下『咕嚕咕嚕咕嚕』這種奇怪的留言了啦。」當然,我並沒有打電話給這位朋友。

這會不會就是這間凶宅的靈異現象呢?這間凶宅的殺人事件到底是什麼?我上網搜尋也找不到。在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這樣的生活持續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卻在意料之外的狀況下,得知事件的真相。

某天,我在住處附近的餐廳吃飯,店裡的主廚問我:「小哥,你住哪啊?」

我用手指向公寓,從大廚的反應看來,顯然是知道些什麼。

「你住那啊,住在那的兒子殺死自己的老媽了啦。」

原來與母親同住的二十多歲兒子,在房裡毆打母親,最後把母親的頭壓在浴缸裡活活淹死。這麼說來,那通留言的「咕嚕咕嚕咕嚕」聲不就是…

但是,真正可怕的事情,卻是在我搬離這棟公寓後才發生。當時我無意間看到一則新聞,是個發生在大阪市區的隨機殺人事件,歹徒用槌子在路上襲擊老婆婆,導致命危的案件。

犯人供稱:「我就是想殺人,不管是誰都可以,我想趕快被判死刑。」而這名犯人,就是那名弒母的兒子。殺了母親之後,藉著精神鑑定獲得不起訴處分。由於監獄不收,所以他住進了療養之家,最後卻逃了出來,四處徘徊尋找殺害目標的過程中,犯下了這起隨機殺人案件。

我試著回想當初住宿時的情況,在廁所裡聽到玄關大門的把手發出喀啦喀啦聲,不翼而飛的郵件和包裹……會不會根本不是靈異現象,而是那個殺人犯想回家!要是當時我把門打開了,或是忘記上鎖,那麼我現在很有可能,早就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本文摘錄自《凶宅怪談:人可怕還是鬼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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