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网遊時偶然發現一倆篇關於古代「族誅」歷史性文章,閱讀了也更了解古代祿命法於年柱之重視和為何被淘汰。以下經精簡原文作分享:
中國史上的滅族刑罰最早的雛型是在商朝,到了秦始皇發展成「夷三族」,包括父族、母族與妻族(有另說是父母、兄弟、妻子三族),像是著名政治家李斯不但死前經歷了五刑,最後被腰斬,他的家族也不可倖免地被夷三族,
而傳說中誅九族的九族,分別是父族四(所有跟你同一姓氏的親戚)、母族三(包括外公外婆、阿姨跟所有男性表親)以及妻族二(岳父岳母);另一個說法是由受刑人上推四代至高祖,下推四代至玄孫,橫推至三從兄弟(遠堂兄弟)。不論是哪種說法,一旦要施行動輒都要死幾百、幾千人。
一定有人想問,都知道自己要被殺了還不逃嗎?但前提是你要先知道自己要被株連了才能跑啊。畢竟古時候的消息傳達不靈通,不像現在,事情發生不到3分鐘就會有新聞出現,那時候通常都是要等到有官兵來踹門的時候,才知道這個家族已經完蛋了,那時候想逃也逃不了了。
加上古時候同宗同族的親戚們為了祭祀方便、聯絡方便,都住得很近,所以官兵一來就是輕鬆地一網打盡,一次把一大半的人都抓起來。
後話
在宋太宗接位之後的詔令禁祿命,也可能是其中一主要因素。宋朝(960年-1279年)可細分為北宋與南宋,合稱兩宋,共享國319年。在詔令禁祿命下,所有祿命法研究及言論也因而停頓近300年。如以祿命法的發展及傳承也自己因這封殺而續漸失傳。
宋後元朝統治近百年,元朝乃蒙古外族統治而非中原文化,更難以將宋朝禁了三百年之前的祿命法再接續下去。何況,宋朝及之前,是名門世族仕族勢力為主流社會文化,當時的祿命法是只中上層社會文人所能修習和用於交流和風雅興趣。及至元朝,漢人世族仕族也被低微化近百年。到明朝取代元朝,朱元璋只平民出身而並非名門世族任族背景。這也開展了新社會體制文化,也平民化的出現。
宋朝雖然詔令禁祿命,然而曆法,擇日,卦占等之術仍繼續在民間活躍發展。經過宋元朝共四百年,除了古祿命法失傅了,其它民間術數學卻有大發展。例如,及至明朝才恢復祿命法,也所謂《子平法》不難發現它集融合了擇日法,漢京房易占法,部分古祿命法訣殘存下等的影子。
也因社會體制由世族仕族轉變為平民個人化,古祿命所取年柱(宗祖影響力)為主功成否的舊論命法,而改為取日柱(個人)為主功成否的新論命法。後者也適用於平民百姓,但前者也非無用而只能合用於社會內少數名門家族群吧,惟這古祿命法(完整原面目)多已失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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