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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夜譚隨錄》之「癲犬」

今日又想同大家分享個怪異故事,同是取自清代閒齋氏 的著作《夜譚隨錄》在卷二 有一篇「癲犬」。

原文

粵西某村,居民數千家,俗尚蓄犬以爲食。值夏日酷暑,其犬盡癲,人被傷而死者,日以百數。有術士來禳之,犬鹹聚其前,人立啅吠,若有所述。

術士喃喃似有解慰之說,犬悉俯首,淚下如雨。術士咬破其指,以血噀之,其犬四散,不知所之。

蘭巖曰:枉殺之冤,癲而爲厲犬,已得一報其怨。彼遭荼毒而不能伸其冤者,多矣,亦有幸有不幸耳。


以下是白話文譯本:

癲犬

在廣東西部有一個村莊,這個村子裏有幾千家居民,他們都習慣喫狗肉,因此家家戶戶養着狗。

有一年夏季,天氣炎熱,不知爲什麼,村中養的狗得了病,全部都瘋了。這些狗見人就咬,凡是被狗咬傷的人都會死掉,每天都有幾百個人會被這些瘋狗咬死。

後來,村民請來了個會法術的人來驅除犬害。那個人一作法,那羣狗都聚集在這人面前,它們用兩條後腿像人那樣站着。

其中一隻狗竟然說話了:「你身爲高人,只知道說我們害人,卻不知道我們爲什麼而害人。」聽見狗會說話,村裏的人都嚇呆了。

會法術的人說:「無論爲什麼傷人,傷人就是不對的,你們本是人類所飼養的,現在傷人就有違你們的本分。」

那隻狗繼續說:「我們傷人不對,那麼人們喫我們的肉就是應該的嗎?我們就是那些被你們殺了喫肉的狗的鬼魂變的。你們這個村的人不但喫大狗的肉,就連那些剛出生的小狗都不放過。我們常常聽你們說什麼萬物平等,那麼爲什麼我們偏偏淪爲你們的下酒菜?」

會法術的人繼續勸說這些狗:「天地萬物自有倫常,你們淪爲下酒菜也是天道,但你們今天的行爲卻有違天道。你們生前被這些人所殺,現在你們也害死那麼多人,既然仇已報,就趕緊離開。不然壞事做得太多,會影響你們來世的投胎。」

這些狗聽了他的話,全都低下了頭,眼淚像雨似的流個不停。會法術的人說:“我念在你們生前死得可憐,給你們做場法事超度你們,不過你們以後再也不要做惡事。”於是他把自己的指頭咬破,用血噴這羣狗,嘴裏還喃喃念着些什麼,不一會兒這羣狗就向四面八方跑散,不知到哪裏去了。

從此之後,這個村子裏的人再也不喫狗肉了。

蘭巖評論道:那些屈死的冤魂變成狂犬已經報了怨仇了。世間被殘害而不能伸冤的人和事多着呢,但無論如何總歸會是冤有頭、債有主的。


後語

1)大家有否發現原文和白話文譯本的最大差異處?

是原本並無術士與狗的對話內容,但白話文譯本卻添加了這,可算是譯者加了自己的創作意見在內,頗富正面教化之用。大家也可改上自己創作想象到的對白,去完滿自己的夢想要求。

這也解釋我把原文和譯本同刊登出的原因。

2)古來有狗咬狗骨,人學之而人咬人骨。及至人也咬狗骨卻不准狗反咬人骨?哈!是正理?歪理?是無理?還是無理出真理呢?或太無哩頭了!

3)這文精彩精要之處,莫如在未段謂:

  • 原文:枉殺之冤,癲而爲厲犬,已得一報其怨。彼遭荼毒而不能伸其冤者,多矣,亦有幸有不幸耳。
  • 譯文:那些屈死的冤魂變成狂犬已經報了怨仇了。世間被殘害而不能伸冤的人和事多着呢,但無論如何總歸會是冤有頭、債有主的。

差別之處只在尾句。原文的「亦有幸有不幸耳。」比較譯文的「總歸會是冤有頭、債有主的。」,前者更精境有玄味,大意如下:

  • 即含冤死者太多,仇家也太多而癲狗仍未能全數找到報了仇。這是狗的不幸還是仇人的有幸?又或,
  • 是狗的有幸避免殺戮罪孽太多更深重,而不幸的是仇人仍恐慌地活著等受天劫? 

還是留給大家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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