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把這列入卷六,算是命格之一。看其名『還魂借氣』,便即聯想到『借屍還魂』,被稱入此命格,實有點「大吉利事」感,來問命者會即流一把冷汗。且看看內容:
原文
還魂借氣
五行自死絕而有救遞相還者。
如木絕在申,而遇甲申;金絕在寅,而遇戊寅之類。最吉,有福神次之,無則下。
五行自死絕而有救遞相還者。
如木絕在申,而遇甲申;金絕在寅,而遇戊寅之類。最吉,有福神次之,無則下。
原文
還魂借氣
月支逢絕,月干為比肩印綬,則遞互相還,如木絕在申,而遇甲申之類,主藉助得福。喜吉神相助,忌絕地重逢。
月支逢絕,月干為比肩印綬,則遞互相還,如木絕在申,而遇甲申之類,主藉助得福。喜吉神相助,忌絕地重逢。
後話
我有以下分析和補充:
1)舉例解說
《御定子平》的文述比較清楚。現舉例說明,依《十二長生訣》,甲木日元生於申月是絕位,但若月柱是甲申,甲木日元得甲木月干比肩所扶,是謂「還魂借氣」格,反而主福。 又另一例,庚金日元生於寅月是絕位,但若月柱是成寅,庚金日元得戊土月干偏印生助,是絕處逢生,反而主福。餘此類推。
2)絕地重逢
惟忌「絕地重逢」即甲申月甲申日,又或戊寅月庚寅日。餘此類推。歲運逢也同。
3)福神相助者次之,均無者爲下
福神例如只得「天乙貴人」是次吉。若無比肩扶又無印生助又無福神者,是低下格局。
4)源自古祿命法
只有《三命通會》,《御用子平》有記載這「還魂借氣」格。其它如《淵海子平》,《命理約言》,《神峰通考》,《命理探原》等古籍並無收錄。
我猜想,這命格理應源自唐宋代間古祿命法。始查看南宋期的《五行精紀》並無發現,後翻查北宋初期的《應天歌》卻有發現以下記錄,證實如此。
原文
死絕為福格
死中得母絕逢生,富貴榮華所樣新。
廉簡直溫無燥暴,朱衣元是黑頭人。
人言死絕最為凶,起死還生福更崇。
深略沉機人謹重,康寧福壽足盈豐。
註:如金人見戊寅為絕處逢生,見庚子為死中得母,見庚午為敗中有救,餘傲此,亦主發福享壽之命。
死絕為禍格
死絕那堪鬼更傷,鬼居強位豈能當。
若還祿宅皆衝 破,失業亡家死異鄉。
註:如己亥年庚午月庚午日壬午時,非惟木死於午,又且祿死於午,賣盡田園而死於他鄉是也。
死絕重重鬼更逢,祿宮命宅併刑衝。
若還四正無星吉,定主伶仃別祖宗。
註:如戊午年壬戌月癸亥日癸亥時,非惟火絕在亥,而且破命宅也,定主別離祖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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